大同市耕地保护情况
一、大同市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情况
目前我市实有耕地面积5729839.7亩,人均耕地1.91亩。2000年以来,全市共减少耕地889043.9亩,其中生态退耕、农业结构调整、自然灾害毁损减少873401.2亩。按照国土资源部有关规定,生态垦耕、农业结构调整和自然灾毁减少的耕地不用补充相同数量的耕地,是造成耕地减少的主要原因。
1999年调整补划基本农田时,省政府给我市下达的基本农田面积为567万亩,占1996年全市耕地总面积的84%,基本农田保护率达到了省政府的要求。2004年,根据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等行为的紧急通知》(国发明电[2004]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严格土地管理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4]20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关于山西省基本农田保护检查工作实施方案通知》(晋政办发[2004]15号)精神,市政府办公厅给各县区政府印发了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联合制订的《大同市基本农田保护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从4月至9月,分四个阶段重点对2001年至2003年全市的基本农田保护基础性工作落实情况、基本农田利用现状和变化情况、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特别对基本农田“五不准”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中,全市共划定基本农田261860块,建设保护标志7522个,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签订到村的1992份,签订到户的335570份。落实基本农田面积5046377.5亩,其中:耕地4699644.2亩,园地5415.3亩,林地158594.2亩,牧草地92316.4亩,其它农用地90407.4亩。基本农田面积减少670101.8亩, 其中: 非农建设占用37031.5亩,占减少面积的5.5%;生态退耕529826.9亩,占减少面积的79.1%;农业结构调整占用42088.8亩,占减少面积的6.3%;自然灾害毁损61154.6亩,占减少面积的9.1%。对非农建设占用的基本农田,按规定进行了补划,共补划基本农田39622.1亩。在占用基本农田的各种因素中,生态退耕和农业结构调整占用基本农田85.4%,这是因为我市地处高寒丘陵地区,山地占全市土地面积比例较大,1999年基本农田调整补划时,省政府给我市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率84%,保护率指标偏高,当时为完成这个硬指标,把一些坡耕地也划入了基本农田。后来国家大政方针发生了变化,鼓励农民进行农业结构调整,并且把我市列入京津风沙源和首都水资源治理规划范围,以及省里实施的雁门关生态建设工程,我市的生态退耕、绿色通道建设、农业结构调整任务比较大,因此占用了大量的基本农田。
二、采取有力措施,严格保护耕地。
1、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坚决守住基本农田这条红线。一是在全市建立了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通过市与县、县与乡、乡与村、村与承包人之间层层签订保护责任书,把基本农田落实到了村组、地块和农户。二是坚持定期检查报告制度,认真开展以基本农田为重点的巡回检查,通过建立基本农田保护监测网络,准确掌握基本农田变化情况,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行为。三是严格执行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审批制度,如占用基本农田的得大高速公路、二电厂扩建、和绕城高速公路等建设项目用地,都按照法定程序报国务院批准。
2、坚持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确保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做到“占一补一”。《土地法》规定,非农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要按照“占多少,补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1999年新《土地法》实施以来,我市严格执行“占一补一”规定,凡是规划圈内占用耕地的,都坚持先补后占;单独选址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原则上都先补后占,确实不能做到先补后占的,都要制定出科学合理的补充耕地方案,由市、县两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监督用地单位严格按照补充耕地方案按时、高标准完成补充耕地任务,或者由用地单位交纳造地费,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造地,做到了耕地的占补平衡。2000年至目前,经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批准,全市共有86个非农建设项目占用耕地8851.4亩,同期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组织造地30774.47亩,并通过省国土资源厅验收,做到了占补平衡。
3、大力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复垦,为经济建设服务。近年来,为了给全市的经济建设创造宽松的用地环境,我们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采取各种措施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力度。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据国务院批准的大同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了土地开发整理复垦专项规划,坚持土地整理和复垦为主,适度开发未利用地的原则,建立了市、县两级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库和补充耕地储备库,积极向国土资源部申请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四个,一是大同县桑干河南岸16802亩土地整理项目,2001年开始组织申报,2003年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以财建[2003]659号文件批准将其列为国家投资土地整理项目,总投资2707万元,计划工期两年,现已开工。截止目前,整理土地1500亩,新增耕地405亩。二是阳高县狮子屯万亩荒滩开发整理项目,总投资1795万元。三是投资1350万元的天镇县三十里铺乡兰玉堡村7365亩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四是投资964万元的左云县小京庄乡7080亩土地整理项目。以上三个项目均已经国土资源部批准投资建设,完成了工程招投标,开始施工。此外,还向国土资源部申请灵丘县落水河乡三山村6020亩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灵丘且武灵镇10733亩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和南郊区西韩岭乡冯庄、北村4329亩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为国家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这三个项目已进入省国土资源厅的审查阶段。2002年至2003年我市争取省国土资源厅投资310万元,在我市9个农业县区安排了11个土地开发整理项目。2004年,我们向省国土资源厅申报了20个省级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在省里批准的2004年第一批项目中有投资120万元的新荣区新荣镇846亩土地开发项目,第二批项目中又把投资180万元的浑源县西坊城村789亩土地开发项目和投资80万元的天镇县十里铺村2494.8亩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列入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