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国土资源局保增长保红线行动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对《国土资源部关于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好服务和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237号,以下简称237号文)等土地调控政策执行的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土地利用规划和计划管控、建设用地审批和供应、地质技术信息服务、执法监管政策措施在我市全面、准确、规范实施,有效保障扩大内需项目用地,提高土地调控政策的应变能力和效果,维护土地管理秩序,坚守358.52万亩耕地红线,促进我市“转型发展、绿色崛起”。
二、主要任务和目标
(一)保障用地,确保落实扩内需保增长调控政策。
准确掌握全市扩大内需项目用地数量、结构、分布、时序和利用情况,摸清用地需求底数,促进土地利用计划差别化管理。监督检查237号文件的贯彻执行情况,督促各县(市、区)把政策执行到位,措施落实到位,用地保障到位。大力宣传国家土地调控政策,宣传坚守耕地红线和维护土地管理法治的重要意义,使各地扩大内需用地符合科学发展的要求。我们的行动口号是“积极主动服务,严格规范管理”。
(二)密切跟踪,及时调整土地管理政策和措施。
密切跟踪、把握国家土地调控政策实施的新态势,对我市土地调控政策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提出调整和完善土地调控政策的建议。紧密围绕扩大内需要求,主动提供公益性基础地质信息、基础测绘服务,满足重大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等用地的地质技术、测绘信息需求。及时掌握扩大内需土地政策,了解各县(区)实施土地调控政策中遇到的问题,依法深化全市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宣传推广各地有效落实服务扩大内需土地调控政策的典型经验。
(三)严防反弹,依法维护土地管理良好秩序。
监督、引导全市各地严格执行国家和我市产业政策、土地供应政策和标准,保证有限的土地投放符合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扩内需、调结构的要求。强化土地管理批、供、用、补、查的监管,坚决纠正违背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供地、搭车用地、侵害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等问题,严防违规违法用地反弹,保持土地管理良好秩序。对涉及用地面积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土地违规违法问题,督促县(区)人民政府切实整改,严肃查处。
三、工作安排和步骤
(一)工作安排
“双保行动”包括专项工作、支撑工作和策应工作,同时组织做好县(区)配合工作和同步宣传工作。专项工作包括扩大内需土地政策实施调研、改进、规范我市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事项、土地利用计划差别化管理、地质技术信息服务等工作,配合省厅执法监察局开展督察。支撑工作包括土地供应动态监测与监管、形势分析等工作。策应工作包括耕地保护责任目标检查考核、《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令第15号)实施、违规违法案件查处等工作。同时,做好组织和策划工作,及时有效地宣传国土资源部门在扩大内需中的工作成效。
(二)工作步骤
根据省厅的统一安排,结合大同实际,双保行动总体上分三个阶段进行:
1、启动部署调研宣传阶段(4月1日至6月30日)
阶段工作:成立保增长保红线行动领导组和工作机构,加强组织协调。研究制定“双保行动”工作方案,明确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具体安排和保障措施,在全市部署“双保行动”。
组织各地开展237号文件执行情况的检查评估。认真分析土地利用和管理形势,强化对扩大内需用地的审批、项目用地供应落实等情况的动态实时监控;根据各县(市、区)建设用地预审和审批情况等,对上半年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安排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在有关专项地质调查工作中加大服务扩大内需地质技术信息服务工作安排的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对土地调控政策、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问责制、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等重点内容开展宣传。
配合省厅执法监察局开展例行督察和专项督察。
关键环节:切实做好组织动员工作,把思想统一到省厅的总体部署上来。扩大宣传,为实施保增长保红线行动营造良好氛围。
摸清各县(市、区)用地需求的数量和结构,准确掌握建设用地预审和审批情况,提高土地调控政策的针对性、主动性;摸清全市土地利用和管理中暴露出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掌握土地违规违法的新动向。宣传严格执行国土资发〔2008〕237号文件、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典型经验,加强正面引导。
2、督察推进阶段(7月1日至9月30日)
阶段工作:组织各县(区)对上半年拉动内需保增长的重点工程跟踪供地服务情况和建设用地审批情况开展检查,重点检查重点工程供地服务是否到位,土地供应是否符合有关政策和标准、用地是否闲置,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查处纠正。总结、推广应用公益性基础性地质调查阶段性成果,为重大基础设施和工程建设提供服务和支撑。
配合省厅执法监察局对市政府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事项进行督察。
关键环节:突出关键问题和重点县(区),对违反国家产业政策、供地政策或用地标准,搭车用地、借机圈地、侵害农民权益等问题和政策执行不到位的县(区)进行重点督察。做好重大典型案件查处曝光。
3、评估总结阶段(10月1日至11月30日)
阶段工作:开展“双保行动”实施效果评估,系统评价服务扩大内需各项土地管理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改进和完善建议。根据评估工作和宏观经济政策变化,及时完善服务扩大内需和加强监管的已有政策或出台新的政策,对全市2009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调剂、调整,并向省厅申请追加指标。认真研究分析2010年扩大内需项目用地需求,提出分析预测报告和计划安排建议。
总结工作成效,对成效显著的县(区)向省厅推荐通报表扬。
关键环节:紧紧围绕服务扩大内需政策执行情况的主线,完成双保行动的成效评估。研究完善或制定土地审批和监管、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工业地价调整、土地征收、划拨用地目录、地质技术信息服务等方面的政策,及时形成制度性成果或提出政策建议。
四、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提高认识,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
全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应对金融危机的决策部署上来,全面、准确、规范执行国家土地调控政策,积极主动服务,严格规范管理。要确保扩内需保增长的各项措施取得实效,确保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得到落实,确保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为我市实现“转型发展、绿色崛起”做出积极的贡献。
市局成立保增长保红线行动领导组,统一领导全市“双保行动”,研究协调“双保行动”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领导组下设双保工作办公室(简称双保办),双保办负责统筹协调、督察督办和宣传联络工作。局机关各有关科室和直属事业单位负责“双保行动”各项业务工作,要严格按照《大同市国土资源局保增长保红线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各责任部门和配合部门要密切协作,共同推进“双保行动”。分管局领导按职责分工协调分管科室(单位)工作。
各县(区)国土资源局要按照237号文件和市局“双保行动”方案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准确把握政策,全面完成本县(市、区)“双保行动”各项任务。
(二)突出重点,统筹衔接“双保行动”和日常工作。
要以积极主动服务和严格规范管理为核心,把“双保行动”与耕地保护、规划计划、建设用地审批、土地供应、地籍管理、执法监察和地质技术信息服务等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做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衔接,加强工作成果的应用。
在“双保行动”中,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理解和支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切实掌握本行政区域内扩大内需项目和用地的审批、供应、使用及地质技术、测绘信息服务等情况,跟踪土地调控政策的实施情况,当好地方党委、政府的参谋,保障重点建设项目依法依规用地,防止违规违法问题发生。
(三)强化监督,进一步促进土地管理的规范化建设。
在实施土地调控政策中,要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情况的监督,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坚持和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对片面理解扩大内需用地政策,严重侵害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搭车用地、借机圈占土地和违反供地政策等突出问题,要严肃查处,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宣传,积极引导地方政府用好用实土地调控政策。
要以积极主动服务和严格规范管理为基调,大力宣传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主动作为,服务扩大内需,坚守耕地保护“红线”的积极态度和成效。要紧紧围绕各阶段的工作任务,突出宣传重点。要通过卓有成效的宣传,向全社会传递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中,更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不动摇的强烈信号。
(五)全面评估,为及时调整土地调控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要开展持续、深入的调查研究,全面、准确地了解全市各地扩大内需项目用地政策的实施情况和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的具体情况,及时向当地政府提出政策建议,及时化解土地管理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及时向市局反映地方政府在实施土地调控政策中的困难和问题,为深化改革,调整土地调控政策提供决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