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大同市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国土告字〔2008〕2号
经山西省大同市人民政府批准,大同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四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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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
投资强度要求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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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化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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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 |
迎宾东路北侧 |
43870.16
(合65.81亩) |
居住 |
2.0-2.5 |
不得大于20% |
不得小于35% |
70年 |
按
有
关
部
门
的
规
定
执
行 |
92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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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 |
迎宾东路南侧 |
36046.04
(合54.07亩) |
居住
(R2) |
2.5 |
不高于25% |
不小于35% |
70年 |
83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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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 |
同云路东侧 |
26898.15
(合40.35亩) |
居住
(R2) |
2.5-3.0 |
不大于28% |
不小于30% |
70年 |
5860 |
|
2008-13 |
同云路西侧 |
40095.68
(合60.14亩) |
商业
(C2) |
2.5-3.0 |
小于40% |
不得小于20% |
40年 |
3885 |
注:各地块的详细情况见出让文件,出让面积以实际测量定桩的面积为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房地产开发用地的竞买人须有国家、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二、我局将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在2008年10月17日18时前确定四宗
地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确定出让方式后,按照已经确定的出让方式进行公开出让。符合法定条件的报名数超过三家(含三家)时,以拍卖方式出让;不到三家时,以挂牌方式出让,并告知所有申请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9月25日至2008年10月26日,到大同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市场大厅购买书面出让资料(节假日照常工作)。
五、申请人可于2008年9月25日至2008年10月14日,到大同市国土资源交易事务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到帐截止时间为2008年10月14日16时。
2008年10月17日确定以挂牌方式出让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08年10月26日16时,申请人于2008年10月17日到10月26日申请竞买的,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到帐截止时间为2008年10月26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8年10月17日18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如确定挂牌出让后,申请人于2008年10月18日到10月26日申请竞买的,我局于2008年10月26日18时前审定资格。
六、公开出让的时间为:拍卖时间为2008年10月21日上午9时;挂牌时间为2008年10月18日 — 2008年10月28日11时。
地点为大同市国土资源局六楼会议室。
七、本次公开出让设有底价。有意竞买者自行实地踏勘。本次公开出让不接受邮寄报名。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大同市国土资源交易事务中心(大同市迎宾东路40号)
联系电话: 0352—5106151 0352—5106136
开户单位:大同市国土资源交易事务中心
开 户 行:大同市农业银行南城支行
帐 号:277001040001483
如有变更,另行公告,具体情况详见公开出让文件。
本次公开出让可登陆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查询。
大同市国土资源局
2008年9月25日 |